强化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关键少数”强化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这是自1980年2月召开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出台后,首次大修,时隔36年,党内生活再立新规,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发挥高级干部示范作用
党中央总结到: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种种问题,根源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身上
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些高级干部发生的问题,往往是所在地方和单位各种问题滋生蔓延的主要导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了近200名高级干部,其中有省委书记、省长、部长,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
他们不仅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而且政治上野心膨胀,大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政治阴谋活动,给我们党的形象和威信造成的损害,给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造成的破坏,因此强化党内政治生活,重点在于规范“关键少数”:一是与时俱进,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为何要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时,引用了韩非子的一句话:“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我党于1980年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这个《准则》对当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至今对我们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但新形势下,为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很有必要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
二是锤炼党性,引导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淬火成钢
习近平同志强调:“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中不断增强
”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求党员干部要增强党第1页共2页性修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