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这是党中央对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殷切期望,为重庆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政法工作自觉地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断促进社会和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XX市各级政法机关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真抓实干,勇于开拓创新,努力把政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不断增强服务发展与促进和谐的责任感和使命感XX市直辖10年来,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重庆直辖和三峡工程建设的历史机遇,始终牢记使命,认真履行职责,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
全市社会稳定、治安平稳,刑事案件发案率连续多年持续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达到92%以上
但也应该看到,目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法治环境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仍较为突出
这就要求全市政法机关着眼于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既需要心齐风正的人文环境,也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政法机关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和谐社会建设主体的意识,依法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针对大城市大农村并存、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的特殊市情,以平安建设为抓手,着眼于全市“一圈两翼”新的战略布局,积极探索城乡整体发展模式,形成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