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体系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解决群众长期关注的"办事难"突出问题,努力在全县构建"亲民"、"爱民"、"便民"、"富民"的为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的重大意义为民服务代理制是指全县县、乡(镇)、村以无偿代为办理的形式,通过内部协调运作,依法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一种工作形式
在全县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提高党在农村执政能力、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本质要求,是建立联系和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是加快镇村职能转变、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迫切要求和有力抓手
为民服务代理制的全面推行,对在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目标,通过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建立高效、有序、顺畅的运行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为民服务制度,为推动率先突破发展、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基本原则实施为民服务代理制,遵循"便民、公开、依法、无偿、高效"的原则
让干部成为群众办事的代理人,让群众进了为民服务中心,就能及时或在时限内办结需办理的事项
结合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责任单位、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办法和办事代理人公开
第1页共7页依法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既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又按规矩办事、群众满意
为群众办理的所有事项,除国家明文规定应该缴纳收取的费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