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不同类型的学习第一节知识的掌握知识的传递是人类藉以交流和继承认识成果,取得间接经验的一种学习形式
在教学条件下,知识的传递由教师和学生双方的协同活动构成
在协同活动的过程中,教师的任务在于传授或输送知识,学生的任务在于掌握或接受知识
教师、学生与知识是传递系统的三个基本构成要素
教师与学生分别为传授与掌握的主体,知识则是在授与掌握的客体
所谓掌握,即占有传授的知识
知识的掌握即知识的占有
知识的占有意味着知识已成为自己的精神财富,能用来分析与解决问题,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定向
只有学生占有了知识,才达到了传递的目的,完成了传递的职能
在课堂的教学中,知识的掌握,不必重复前人创立这种知识时的全部过程
正如前苏联心理学家鲁宾斯坦所说:“真正的掌握知识,在原则上也就是由教学论、教学法、教师所创立的特殊的使其简单化的条件中的那种认识过程
”1虽然如此,知识的掌握过程并不简单,知识本身及其传递的特点决定丁这一过程的复杂性
一、什么是知识(一)知识的心理实质根据唯物反映论的观点,知识的实质是事物的属性或联系在人肭中的反映,也是客观现实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
所以,从认识论的角度看,知识虽与物质相联系,但本身不是物质
它反映物质,但属于精神范畴的由物质派生的第二性的东西
因此,知识传递并不像传递物质那样简单
它既不能够采取手对手交接方式传递,也不能采用脑对脑的直接灌注方式进行
“填鸭”式教学的错误,就在于把知识的传递过程简单化,从而曲解了传递过程的真相
虽然一直有人进行关于学习的生化机制研究,企图探寻—条直接传递现成知识的捷径,但这种努力至今未见实在成果,而且其前景很令人失望;至今为止,知识传递的唯一途径仍是间接传递
这一特点和事实决定了教学过程及关注教学过程的科学研究的价值
所谓“间接传递”,就是指知识传递必须借助于一定的媒介物(媒体)进行
这些媒介物总是只有一定的物质形式,从而使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