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页问答视频图片音乐地图百科购物良医软件360百科进入词条搜索词条登录|注册首页百科精英团活动悬赏编辑快来领取百科编辑权限吧!2013-12-1314:27:45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编辑词条B添加义项?义项指多义词的不同概念,如李娜的义项:网球运动员、歌手等;非诚勿扰的义项:冯小刚执导电影、江苏卫视交友节目等。查看详细规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又名《民元约法》,是在中华民国成立后,由当时位于南京的临时参议院所制定的具有“宪法”性的文件,在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4年5月1日因大总统袁世凯公布《中华民国约法》而被取代。1916年6月29日为大总统黎元洪所恢复。中华民国成立后,孙中山与革命党人迫于当时的形势,推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但为了限制袁世凯的权力,遂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基本信息中文名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又名民元约法公布实施1912年3月8日性质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文件目录1基本简介2发展历程2.1约法局限性2.2时代背景2.3几经更迭2.4社会观点3政治制度4约法全文4.1第一章总纲4.2第二章人民4.3第三章参议院4.4第四章临时总统4.5第五章国务员4.6第六章法院4.7第七章附则4.8约法意义5历史意义5.1基本要义6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展开1基本简介2发展历程2.1约法局限性2.2时代背景2.3几经更迭2.4社会观点3政治制度4约法全文4.1第一章总纲4.2第二章人民4.3第三章参议院4.4第四章临时总统4.5第五章国务员4.6第六章法院4.7第七章附则4.8约法意义5历史意义5.1基本要义6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百度贴吧人人豆瓣基本简介编辑本段《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辛亥革命胜利,以孙中山为首,建都于南京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1912年3月8日由临时参议院(南京)通过,3月11日公布实施,取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发展历程编辑本段1914年5月1日因袁世凯《中华民国约法》(俗称“袁记约法”)的公布而被取代但在1916年6月29日为大总统黎元洪所恢复。1917年7月1日被复辟帝制的张勋破坏,随后的段祺瑞政府拒绝恢复,9月10日以广东为基地建立的中华民国军政府展开护法运动,所护者即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北洋政府部分,1922年4月被控制北京政府的曹锟、吴佩孚以“法统重光”的号召,再度恢复。1923年10月10日被人称“曹锟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的施行而取代。1925年4月24日段祺瑞政府发布命令,称“法统已成陈迹”,《临时约法》再次被废除。在南方政府部分,则从未正式废止,直到1931年6月1日《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公布才依新法优于旧法原则而失其最高效力,但国民政府于1925年7月1日建立后即少谈及此一法律。南北军阀在袁世凯死后,首先争执的是所谓新旧《约法》。段祺瑞根据袁世凯生前炮制的所谓新《约法》(《中华民国约法》),以国务院名义发布了一个由副总统黎元洪“代行”总统职权的通电。段祺瑞的恶劣行径,遭到了护国军和全国人民的坚决抵制。唐继尧等南方军阀把待的军务院,梁启超等进步党人,孙中山、黄兴等原国民党人,以及北洋军阀内部如冯国璋等,都主张应该恢复《临时约法》和国会;根据《临时约法》,黎元洪应该“继任”总统,而不是“代行”总统职权。由于全国一致反对,段祺瑞被迫暂时让步。1916年6月,副总统黎元洪继任大总统。6月29日,北京政府以大总统名义下令恢复《临时约法》,同时宣布定于8月1日召开国会。历时近一个月的新旧《约法》之争,最终以《临时约法》和国会的恢复而结束7月,军务院撤消。在南方的进步党和原国民党议员前往北京参加国会复会会议,南北暂时合作。约法局限性1、没有具体规定人民的权利,以及实现权利的保障;2、没有采取地方分权制,不利于民国的巩固;3、没有贯彻五权宪法的理论。时代背景1911年武昌起义后.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1月1日宣告成立。南京临时政府在其存在的三个多月里.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推行民主政治、发展资本主义和实行社会改革的法令,如《保护人民财产令》、《大总统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