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意见2016年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将以国家、省、市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强化监督管理,强力推进职业病防治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紧扣检测申报和源头管理,进一步夯实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拟定如下工作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落实职业健康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减少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依法保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二、工作目标(一)深化宣传教育培训。有关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督促重点用人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率达90%以上,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培训率达90%以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率达80%以上。(二)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用人单位要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健康“三检”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年度检测和申报,职业病危害重点用人单位检测率、申报率达90%以上。(三)严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工业生产急性职业危害中毒事故的发生。三、工作措施(一)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1.利用会议宣传。以召开职业健康管理专题会议及利用安全工作会进行宣传,促进用人单位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第1页共4页(1)拟于2月下旬3月初分别召开非煤矿山及其他行业职业卫生工作会议,总结2015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部署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2)拟于7月召开职业卫生监管半年工作小结会议,分析上半年职业健康工作存在问题,安全部署下半年工作,有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开展。(3)结合全县安全工作会议,适时总结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提出新的工作要求。2.加强教育培训。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做到有培训记录,有从业人员签名,确保培训取得实效。(1)在复产复工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2)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抓好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拟于5月组织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聘请有职业卫生培训资质的单位承担培训工作,培训合格换发培训合格证,提高管理水平。4.强化各种形式宣传。积极开展现场宣传教育,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开展街头宣传。监管人员将继续深入用人单位,向从业人员和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办专题墙报,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结合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的特点,有效地开展外宣工作。(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三检”。1.严把入厂体检关。年初复工复产的用人单位,对新招聘的涉及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岗前体检,无职业禁忌的方能录用。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要依法进行岗中体检,工作三个月以上离岗的从业人员,要依法进行离岗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告知从业人员。2.强化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管理人员必须对体检结果进行第2页共4页认真分析,禁止有职业禁忌从业人员和职业病患者继续从事职业危害岗位的作业。严查未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的从业人员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妥善处置职业病患者及疑是职业病患者,预防引发群体事件。(三)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管理基础。1.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健康专(兼)职管理人员。2.健全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组织从业人员学习。3.告知从业人员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劳动待遇,与从业人员签订《职业危害告知书》。4.存在职业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