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先进性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先进性的生动体现胡锦涛同志指出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对未来社会作了科学设想,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初步构想,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我们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不断探索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并进行了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取得了丰富的经验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实现社会更加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强调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同志提出,要构建以“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这表明,我们党清醒地把握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的历史任务,清醒地把握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反映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大大深化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历史任务、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能否建设一个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对党的先进性的重大考验
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决定了自己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又决定和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在新世纪新阶段,只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执政基础才能更加巩固,党的历史任务才能完成,党的先进性才能继续保持
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