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文书写作要求学习要求:学习本章了解:行政公文的概念、特点、分类及构成要素、写作要求
掌握:行政公文的书面格式、十三种行政公文的用途
重点掌握:意见、决定、通告、通报、请示、报告、批复、函、会议纪要的一般写法一、重难点内容提示(一)行政公文的概念和特点1
行政公文的概念公务文书,简称公文
人们通常说的公务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公文指法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文书材料
其中包括行政公文、事务文书、各类专用文书等
狭义的公文,指行政机关公文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本章重点介绍的就是狭义的公文,即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列出的十三类公文: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行政公文的特点(1)法定的作者行政公文是由法定的作者拟制和发布的
所谓法定的作者,指的是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成立的能够行使职能的组织或单位
有的行政公文以国家领导人或机关首长的名义发布,这并不代表个人,而仅仅是制发机关领导人行使自己职权的一种表现,行政公文所反映的也应是领导人所在机关或组织的集体意图
(2)严格的政策性行政公文的政策性是由其反映的内容决定的
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都是以行政公文的形式下达,而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负有传达、贯彻、执行的责任
各级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行文时,必须与国家的方针政策相一致,以严格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3)法定的权威性行政公文是由行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领导人,为了特定的目的而制作和颁发的,其法定的权威性主要体现在:一是国家政权赋予发文机关或单位法定的地位和职权;二是国家从法律和行政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