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人员竞争上岗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竞争上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依据,以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基本目标,实现由分步推进到全面实施,由单项突破到制度配套,确保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科学化轨道
竞争上岗工作的原则是:1
党管干部原则;2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3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
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实施范围本实施意见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事业单位的竞争上岗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竞争上岗一般在本机关内部实施
必要时,经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允许直属事业单位及下级机关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竞争上岗
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职位,按照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任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不列入竞争上岗的范围
三、资格条件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机关内部人员参加竞争上岗,应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下级机关人员参加竞争上岗,应符合调任条件
第1页共5页(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三)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人员,应参加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的计算机培训,掌握计算机知识
(五)符合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优秀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人员,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程序和方法(一)制定方案
主要内容包括
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含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有关事宜
实施方案应广泛征求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