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为依据,以构建和谐*为目标,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本着志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党员志愿者积极投身基层、服务农村、服务群众,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开展服务活动,努力营造“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的良好氛围
二、参加对象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具体对象为
符合志愿者条件的本市所属在册党员
三、服务原则1、自愿性原则
应充分体现党员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党员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的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均采取自愿原则,服务时间不限
2、公益性原则
党员志愿者服务是党员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3、实效性原则
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从党员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4、规范性原则
党员志愿者在市委和所属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村党总支和社区党支部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四、服务内容及类型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主要以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群众,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帮扶解困等服务为内容
党员志愿者服务一般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第1页共3页1、扶弱扶困型
主要是面向XX县区和农村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
2、便民利民型
主要是无偿为社区居民及驻街单位提供卫生咨询、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医疗保健、家电维修、家政联络、职业介绍、代购物品、代办手续等服务
3、宣传教育型
主要是义务为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提供思想帮助、政策宣传、文体娱乐、心理咨询、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