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采购招标中心工作总结报告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区采购招标中心坚持规范、创新、廉洁、高效的原则,实施阳光采购,取得明显成效。20XX年,共完成政府招标采购项目2879宗,成交金额6.35亿元,节约资金4400万元,节约率6.48%。其中:完成政府采购5.85亿元,完成小型建设工程招标0.5亿元。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一)多措并举,推进采购招标服务工作上水平1、强化作风建设,做好业务指导。始终将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摆在更突出位置,结合区“五好班子”创建和廉洁XX县区的有关要求,重点强化制度建设、廉洁意识和工作纪律,力求做到“政令通、风气正、业务精、服务优、效率高”。一是到采购单位进行调研,先后走访区法院、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卫人局和区城管局、区教育局等19家单位,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听取采购单位的意见建议,指导采购单位改进标书制作质量。二是针对公务车定点维修和采购单位普遍关注的流标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工作报告,为改进采购招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2、抓好民生采购、服务重点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抓好民生项目采购招标工作,使区政府各项民生措施落到实处。20XX年共组织民生采购招标项目1883宗,总额4.87亿元,占采购总额的76.7%,其中重大项目有区政府产权住宅小区5所配套幼儿园承办单位资格招标、128家供应商参与的社区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招标、4家社区组织参与的残疾人康复与指导中心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南山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等,这些项目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3、及时反馈意见,促进公平公正。根据以往采购单位对中标结果确认不及时和对流标原因不清楚的问题,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制定了《中标结果确认提示函》和《流标原因告知函》,将流标原因或专家论证意见及时告知采购单位和投标供第1页共4页应商,使采购单位可以结合项目情况修订参数或变更采购方式,节约采购时间,让投标供应商了解投标失败原因,便于改进投标工作,确保公平采购。(二)攻坚克难,实现采购招标监管工作新突破1、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区政府出台《xx区政府采购和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暂行办法》后,从9月13日起,在全市率先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我区政府采购必经程序,也是我区社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工作实施以来,已对136个招标项目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10宗预算金额30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复查,未发现有违规企业,同时在区科技局的指导下,拟建立采购诚信信息查询和分析系统,为采购工作的科学管理提供依据。2、加强标后监管,做好合同备案筹备工作。今年8月,我中心会同区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调研了我市及其他区标后跟踪管理和合同备案开展工作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筹备合同备案工作,草拟了《关于开展xx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和《xx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操作暂行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3、发挥审计作用,提升采购合同执行力。今年重点对公务车维修和投保工作进行了审计,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各界对加强公务车定点维修厂的监管和公务车保险工作的建议,为改进我区定点维修管理和公务车投保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4、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坚持执行监察、财政、审计和采购中心等部门组成的政府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政府采购重大事项,全年共召开5次联席会议,对非政府采购项目流程、质疑投诉答复等工作进行研究,重点对公务车定点维修管理及政府产权小区幼儿园承办权等复杂招投标工作进行研究,各部门通力协作,形成采购招标监管工作合力。(三)公开透明,确保采购招标工作规范有实效1、坚持制度先行,规范采购招标工作。结合新修订实施的第2页共4页《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先后制定了《xx区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暂行办法》、《xx区政府采购工作法定时限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xx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和《xx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