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2020年重点工作总结2020年以来,区卫健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科学调配医疗力量和重要物资,在防护、隔离、检测、救治、追踪等重要领域采取有力举措,有效阻止疫情在辖区内传播。我局把握卫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施医疗便民工程、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化医改和中医药强区建设等多项中心任务,协调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等重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现将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2020年卫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全力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是迅速反应,建立有力组织保障。面对突出其来的疫情,区卫健局第一时间制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三支应急救护队,于1月31日并申请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对政府防控办公室值班人员和局机关全体人员进行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相关知识培训,对消毒和个人防护做了重点强调,使卫健系统每一个人都能做好个人防护,随时阻击疫情。二是积极动员,确保防疫人员保障。1月24日以来,卫健局及下属各基层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取消休假,在市长途汽车西站、沧州高速西口、高铁站、隔离点等一线点位执行疫情防控任务,共累计排查返沧人员9万余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截至目前我区共发现确诊病例3例,有效隔离密接人员252人,隔离武汉、绥芬河、吉林、北京等高风险地区来沧人员770人,目前我区疫情形势平稳。三是统筹推进,为复工复产复学保驾护航。配合相关单位为复工复产企业单位,辖区内各级学校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开展好疫情期间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有效预约接种疫苗28907人次。完善公共卫生安全治理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速度,完善地区防疫物资储备。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哨点”作用,进一步完善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强化摸排管控,时刻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按照分区分级、精准管控的原则,适时调整防控策略,加强重点人员的摸排与管控;强化“四早”落实,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队伍,进一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确保闭环运行。(二)配合疫情防控,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扎实推进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开展相关工作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开展公共卫生综合监管,多次对辖区4家定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院、1家定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生物实验室医院、2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家医学隔离点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消毒隔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髙对6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6家村卫生室,235家个体诊所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办法》检查,在检查中卫生监督员督促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力度,巩固各项防控措施,确保预检分诊的正常运转,进一步规范发热定点门诊设置,按规定做好发热患者的基本信息登记和转诊工作;严格实施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制度;加强个人自我防护。二是着力开展医疗卫生行业治理,集中力量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截止目前共监督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400余家,立案处罚23家,警告4家,罚款75000元。其中取缔无证行医3家,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罚款41000元;放射卫生违法机构2家,罚款6000元;超诊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7家,罚款11000元;传染病违规单位7家,罚款11000元。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对照检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降低医疗安全风险。三是开展医疗废弃物专项治理,杜绝传染病危害事件发生。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流向登记等情况。针对个别的医疗机构对产生的医疗废物没有使用专用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存放,执法人员现场均提出了整改意见,对7家违规的医疗机构予以立案。指导乡镇办事处开展医疗废物排查,并迎接省委省政府第九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到我区开展督导工作,对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卫生整改意见,督促相关医疗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四是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保障师生卫生安全。重点检查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