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德育发展性评价研究”方案一、课题的提出:随着我国社会步入多层面、全方位的转型时期,要求学校德育也要随之改革,而实际上德育改革却相对滞后,不能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使得学校德育传统的教育内容、教育观念、教育评价方式与开放的社会环境、变革的社会现实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落差。在实际工作中德育工作是个软任务、软指标,缺乏严格的考评和具体、规范的衡量标准。在德育管理与评价中,抽象的多,具体的少;要求的多,可操作的少;定性的多,定量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少,由此导致了德育的实效性差。过去我校制定的学生德育评价内容,根据新课程对学生的要求,不利于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利于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的改革调整了培养目标,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多元并重的价值取向,它昭示着我们的培养目标不是认知体而是生命体。由此也让我们看到传统的德评价方式试图以社会对人才的最终道德要求为标准,期望学生按评价指向的轨道与速度向前滑行,缺失评价的主体性,难以评价出理想的“道德人”。具体表现在:——重他主,轻自主。在教育考核、检查中,我们往往惯以分类、选拔、管理作为评测的主要目的,学生的品德评定由教师凭自身素质、经验以及印象给出,而面对众多的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给学生做出评定,评价均按照好、中、差三等进行评定,“大而统”,近乎于千篇一律,针对性较差,其准确性也值得怀疑,再加上评价的主体一般不参与其中,因此评价所具有的激励功能、调节功能、强化功能也就难以发挥。——重约束,轻发展。教师在德育评价中往往把评测作为管教学生的手段,向学生灌输大量道德规范,让学生把这些要求记下来,然后在实践中去遵守,万一违反条文规定,就记录下来,作为评价学生的依据。这种评价方式就是把传统的外在的道德规范强加在学生身上,作为约束他们行为的手段,只能达到“不出事”的基本目的,不能真正成为学生行动的指南,更不能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重结果,轻过程。传统的道德评价注重终结性评价,也就是对学生道德素质的结论性评价,忽略了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的可塑性,道德素质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他们知道一些应该如何做的原则,但相对于他们丰富多彩的生活世界来讲,他们的一些做法和想法,还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他们需要在生活中努力探索,不断提高道德判断、道德分析能力,丰富自己的道德智慧。一味地按照终结性评价的结果对待不断发展变化的学生实际,其评价的目的肯定不会达到,甚至因学生的一时不足而产生以偏概全的现象,影响学生的终身发展。——重外显,轻动机。德育评价由于其复杂性决定了评价的难度,在降低难度的操作中,教师们往往采取一些简单的办法,单纯以外显行为代替一切,以孤立的行为结果代替品德水平,而就品德系统来讲,他应包括动机系统和行为系统,由于行为与动机的分离造成学生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产生了人格分裂。——重知识再现,轻实践行为。德育的本质是实践性。实践是德育的源泉、发展的动力和惟一评价标准。而老师们往往注重道德知识的传授,而单纯的道德知识再现,仅仅反映了学生记忆道德知识的水平,学生学习道德知识的根本目的是“导之以行”,也就是为了引领道德实践,因此,重视知识再现,轻实践行为的道德评价是不足以反映学生道德实际的。重理论、轻实践给学校道德教育带来了严重的威胁,“眼高手低”成了道德素养形成中的通病。德育要促进学生健康、幸福地成长,急需反思与重构。二、课题研究的依据:1、《小学德育纲要》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4《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5、《心理健康的社会适应性标准》三、课题研究的内容与方式:要顺应转型时期的社会发展、教育改革的纵身发展以及德育实践的需要,真正促进学生生命体的健康成长,就必须变革传统的德育评价理念,更新小学生德育评价内容和方式,寻求新的、有效的,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模式,发挥德育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