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卫政法[2010]8号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省卫生监督所:现将《河南省卫生厅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四月九日河南省卫生厅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方案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7号,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我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厅机关各处室和省卫生监督所
三、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在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以行政行为的结果为导向,总分100分,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办法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为五个方面:(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情况(20分)
要求:(1)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和公布规范性文件之前由政法处进行合法性审查;(2)规范性文件依照有关规定备案,按时率、备案率、合法率达100%;(3)及时纠正违法和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依法并根据严重程度扣分
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违法或者不适当,在本系统或者全省范围内造成负面影响的,或者导致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害的,有关人员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纠正违法规范性文件的,在本项分值内从重扣分,并根据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情况(30分)
要求:(1)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合法率达100%,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进行法律培训、通过考试;(2)依法公开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