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年工作安排,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了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审议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牧业委员会委员及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深入九原、土右、固阳、达茂,听取了相关工作的汇报,召开由专业部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合作社成员及农牧民参加的座谈会,并深入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农牧民家中进行了走访
召开了由市农牧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特点20**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我国1978年开始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后,第一部关于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从法律上明确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使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真正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随着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我市部分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相继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使我市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呈现出不断发展的态势
分析我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
数量少,规模小,覆盖面窄,带动农户的能力比较弱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目前依照法律规定正式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只有16个,入社社员少的只有几人,多的也只有几十人,发展明显滞后
(2)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我们调研的4个旗县当中,有的地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早,发展相对较快,而有的地区至今还没有一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
呈现出了地区间发展的明显差异
(3)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的功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