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省政府关于印发XX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07〕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区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意见
一、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0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每年下降4%,到2010年降低2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提升到98%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升到60%以上
二、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三)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到2010年,高技术、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两高两低”产业比重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
坚持一手抓先进制造业、一手抓现代服务业,突出发展生产服务业,力争到2010年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40%左右;大力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科技、商务和第1页共8页产品市场服务业,着力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调整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
(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