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充分调动教师参与科研的积极性,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高校科技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
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结合高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依据经费来源性质,可总体划分为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一)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含xx口)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项目
(二)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以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由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出资投入的科研项目
(三)高校作为参研单位(非外协方)与外单位联合承担的各类政府部门(含xx口)科技计划项目,有相关政府部门(含xx口)或单位出具能证明高校为参研单位的书面材料的科研项目,按纵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第三条科研项目依据经费开支范围,可总体划分为提取间接费科研项目和提取管理费科研项目
(一)提取间接费科研项目
此类项目开支范围分为直接费和间接费,包括纵向I类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1直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间接费是指高校在组织实施科研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高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暖消耗,有关管理性费用以及高校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绩效奖励等
(二)提取管理费科研项目
此类项目开支范围分为直接费和管理费,包括纵向Ⅱ类至纵向Ⅵ类项目
直接费是指按照
有关规定为开展科研工作而发生的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