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实施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工作总结为缓解我县化肥季节性使用的供需矛盾,平抑旺季化肥价格,保障和满足用肥旺季农业生产和非正常年景救灾用肥的需要
县政府根据市府办[2007]119号《xx市化肥淡季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建立我县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县政府制发了《关于建立化肥淡季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府办发[2008]18号)
经过近半年时间的实施,政府淡储肥的调节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取得了很好的调控市场、平抑价格、保供保质、惠民便民作用
一、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调配合去年12月经相关部门调查、测算,报请县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全县化肥淡储总规模4500吨(其中:碳铵4000吨、尿素500吨),储备期六个月;按照“企业储备、政府补贴、部门监管、资金自筹、风险自担”的市场运作原则
县发改委、财政局、供销社、物价局等部门积极配合,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供销社与县七星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和有储备能力的配送站,下达了淡储计划、签定了淡储责任书、明确储备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实行了淡储责任的保证金制度,促进了本年度我县化肥淡储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完成
二、全面落实化肥淡储政策,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确保了淡储政策落到实处县供销社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xx市化肥淡季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分析我县今年春耕农用化肥供需形势,提出贯彻《xx市化肥淡季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得到了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并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确定淡储规模和补贴办法,以县府办[2008]18号文件制发了我县《化肥淡季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时明确县供销社要发挥自身仓储、网络优势和主渠道作用,负责组织实施化肥储备和供应的具体工作,储备所需资金由供销社组织系统内的农资企业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途径解决
第1页共4页一是严格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