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改善投资环境的实施意见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增强区域经济综合能力,推进“富民强区、跨越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现就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投资环境的部署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营造投资者满意的政务和服务环境1、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开展全方位的知识更新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为投资者实现最佳投资效益服务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政府决策公示制、预告制、和通报制建立重大决策项目公众参与制度
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本着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实行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依据和标准“六公开”
3、加快推进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年底前,将不符合wto规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清减到位
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制度新的管理办法,建立后续管理制度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改善效率、优化服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审批责任追究制度
4、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络,发挥区招商中心的服务功能,建立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经济、政策、法规待信息服务,开展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逐步实现管理重心下移,通过社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窗口,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快的服务
5、坚持取消不合理收费,制止乱收费
严格收费许可证的审批制度,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认真推进归口收费制
各类行政事业收费一律按下线收取,对重点企业(含新办企业)实行集中收费,应收费的项目由部门审批,经区物价局审核、区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区招商中心统一向企业收取,分交各部门
年内将实行归口收费的企业由8家扩大到20家
6、进一步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
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资金管理,严格清理“小金库”
各单位必须按区里要求如第1页共5页实上报预算外资金金额、来源及帐号,隐瞒、虚报和再设“小金库”的,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