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校教发[2017)1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大学生能力的综合训练,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及培养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掌握和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撰写一定层次的学术研究报告,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
本规定旨在通过毕业论文的规范要求来加强对学生科学研究素养的引导和培养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在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起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提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安排和进程要求;收集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记录;汇总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保管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五条学院负责毕业论文的具体组织工作(一)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负责审定、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目录,协调处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问题;负责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二)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本部门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起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计划、质量检查及安排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工作;起草工作总结等
(三)教研室具体负责编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目录、落实指导任务;具体组织教师进行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质量检查、优秀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
(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承担人和责任人
指导教师应认真审验所指导的学生的开题报告,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对所指导学生的写作进度及质量提出明确的要求;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阶段性检查;认真评阅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并提出评阅意见;参加学院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