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法》在市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新《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引起了各级政府、用工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等各个层面的广泛关注
该法的正确有效实施,对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从而构建和谐社会,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了客观、全面地了解我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分析即期影响及面临的主要矛盾,为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言献策,提供决策参考,最近,市政协组织课题组对我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劳动合同法》在我市实施的基本情况新《劳动合同法》通过对劳动关系更加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不但加大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兼顾了对用人单位权益的保护
新法的实施,使劳动合同的形式更加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更加具体,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条件更加明确,违反劳动合同承担的责任更加严格,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更加有保障
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统计,《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仅2个月,我市登记的13
9万就业人员的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从新法实施前的25%上升到35%左右,目前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超过50%
从调研和座谈中各方面反映的情况来看,长期来说,《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必将推动我市微观经济主体管理素质的提升、劳动保障水平的提高,从而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进步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从短期来看,由于我市中小民营企业占主导地位,位于产业链低端、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量大面广,现有不少企业劳动用工实际操作与新法要求距离较大,短期内全面实施《劳动合同法》,使得众多企业面临艰难的阵痛期,同时也对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以及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转型,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所带来的冲击、挑战和压力也是巨大而深刻的,其主要影响有以下四个方面:(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增加了企业原有须支付的经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