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之年,为确保我市新农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不断向纵深推进,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皖办发〔2006〕8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抓百村促千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见》(x字〔2006〕2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按照“全面启动、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率先突破”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级“十有”标准为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围绕“七新一好”,全力组织实施“抓百村促千村”工程
力争2006年有1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30个村基本达到“十有”标准;2007年4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30个村基本达到“十有”标准;2008年100个村达到“十有”标准;2010年全市60%以上的村基本实现“十有”标准
二、组织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关农业和农村长远发展,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
各区县、乡镇、示范村要迅速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做好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宣传、督查工作;其他村也要成立相应组织
2、组建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组
组织、人事等部门要从市、区县、乡镇抽调人员组成驻村指导组,协助村两委抓好示范村建设,驻村指导组为期3年
驻村指导组由组织部、农委进行一次短期培训后,3月下旬进驻示范村
3、建立新农村工作长效机制
各区县、乡镇要根据“市指导、县(区)组织、乡(镇)主抓、村实施”要求,结合新农第1页共8页村建设目标任务,尽快制定出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措施
指导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示范村的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