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思考一、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的主要形式除个别地区近几年对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有所规范外,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一直是自发地、无序地进行,它主要有以下几种流转形式:1、转让
集体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所有权一次性转让给新的土地使用者
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占有较大比重,有以下几种:(1)集体土地所有者将一定年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者开办企业,这类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村或乡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收取转让金
这在沿海一带较普遍,主要是企业用地
(2)集体土地所有者直接转让土地或以地合作开发建设商品住宅,开发商分得部分商品房,所占土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移,这主要发生在城乡结合部
1999年XX省查出农村集体转让给开发商用于房地产开发土地478宗,面积1594亩
(3)建设用地原使用者(企业或个人)在土地所有者的允许下将一定年期或无限年期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企业或个人,所有者收取一定转让金
无限年期的建设用地主要是农民的宅基地转让
建设用地所有权的转让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引致转让建设用地所有权,如XX省XX县区当建设用地转让给本集体以外的企业或个人时,就必须先将建设用地所有权转为(不是征地)国家所有,而后才能实现使用权的转移;二是村委会、乡镇政府以类似征地方式将小组、村股份合作社或村所有的建设用地所有权转为村、村其它经济组织或乡所有,这在各地都有,但以XX省珠江三角洲较为普遍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农村股份制较为普遍,集体土地及其它资产一般都已进入村股份合作社,当村或乡企业办要开办新的企业时,则按国家征地方式及补偿标准向村股份合作社“征地”,其土地所有权即转为村委会、村其它经济组织或乡镇政府所有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作为融资的担保,包括以地上建筑物抵押连带土地使用权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