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车辆超载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XX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交执〔2010〕12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治超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区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工作机制,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要求,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治理并重,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手段,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治超长效机制,推动治超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组织领导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区政府负责指导、协调、督导全区治超工作;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整治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四、工作措施(一)加大路面执法力度
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置,保证治超执法人员素质优良,装备精良,并相对固定
交通、公安路面治超执法人员比例要达到2:1,治超执法队按9人计算,交通部门6人,公安部门3人
治超执法队至少保障1辆警车,专门用于治超执法工作,实行人员装备统一管理
(二)全面开展源头治理
要以贯彻实施《XX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为契机,全面开展源头治理工作
一要核查和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源头单位,突出抓好水泥厂、石厂、砂厂、河砂、危化等源头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二要加强与货运源头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指导、督促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设备和视频远程监控系统
三要通过巡查、视频远程监控、驻点等方式对货运源头单位履行《XX第1页共4页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职责实施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