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未成年保护法》心得体会2011年9月10日是第二十七个教师节,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里,我校组织了一次对《未成年保护法》的学习
通过学习,我在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实施了,这次修订是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出发,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凸显了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
关注青少年儿童成长,维护青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现象,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还有许多需要我们的社会努力去做的事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是要提高教育者的法律意识,使教育者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应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学的具体行动中
二是要了解并尊重未成年人的客观需要,不以教师的主观意愿去要求孩子
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需要和特点
比如孩子好动,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长时间安静地坐着不动
因此,教师应充分认识和理解未成年人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凭者自己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孩子、要求孩子
三是要充分认识不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危害性
不尊重为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会使学生未成熟的心灵受到残害,形成不健康的心理
如受侮辱的幼儿会形成懦弱或强烈逆反的性格,将来可能成为对自己和社会都不利的人;受体罚的孩子为了躲避受罚,可能会养成说谎的恶习
因此,教师对孩子人格尊严的侮辱,可以说是残害儿童幼小心灵的无形杀手,必须坚决予以杜绝
四是教师在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讲求合理有效的方法,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教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耐心教育,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师生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信任、平等的关系,以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五是对于存在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