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保障计划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设立法规司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09年工作思路2009年,法规司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部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沟通和交流,不断提高法制协调水平;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法律服务;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2009年重点工作全面启动5年立法规划中一档法律、行政法规项目当前,住房城乡建设立法工作面临的问题日益复杂,地方行业、社会对立法的需求越来越高。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指导我部立法工作,促进和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从去年10月份开始,我司会同有关司,经认真研究、反复讨论,并征求地方、专家意见,拟定了住房城乡建设部5年立法规划,并已经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年立法规划中的法律、行政法规项目分为一档项目和二档项目。一档项目既充分考虑我部中心工作,也着重关注行业、地方的需求,旨在解决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我部立法工作的重点,包括《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住房保障法》等法律项目和《燃气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等行政法规项目。考虑到时间极为紧迫,为将5年立法规划落到实处,我司将按照部领导的要求,配合有关司,尽快全面启动5年立法规划中的一档法律、行政法规项目。第1页共4页组织实施2009年立法计划我部2009年立法计划已经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立法计划,关键在落实。既然制定了立法计划,立法工作就要照计划执行。为了落实立法计划,我司将会同有关司,按月排出立法项目工作进度表,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今年我部立法工作重点是《燃气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燃气管理条例》,我司将会同有关司,全力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审查工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我司将会同有关司,加快立法进程,力争上半年呈请国务院审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我司将配合有关司,按照已制订的工作方案,抓紧开展相关工作。此外,我司将配合有关司,开展规章起草、修订工作,确保2009年立法计划一档规章项目按计划完成。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目前,立法程序不完善、立法质量有待提高,是我们立法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开门立法。在工作机制上,我们将多采用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方式。对5年立法规划中一档法律、行政法规项目,我司已经配合有关司,制订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任务、时间、组织、经费、责任。在立法工作中,我司将充分发挥法律院校、建设类院校、社会科学研究院等教学科研机构的作用,吸纳地方实践部门同志参与立法,多起用法律、行业管理等多方面专家学者,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法律规定的质量和可操作性。扎实开展法制协调工作协调是立法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立法过程中,我司将配合有关司,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听取对方意见。在协调工作中,既要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的履行,更要以大局为重,以有利于事业发展为首要的衡量标准。法制协调工作,既包括我部起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也包括其他部门起草法律、行政法规、第2页共4页规章过程中与我部的协调。两者同样重要。法规司将会同有关司,认真办理有关方面征求意见件,积极主动做好协调。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是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我部办理的行政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