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公路整治实施意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区政府研究,确定在全区组织开展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
为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遮挡等方式,力争通过一年高标准、高质量地集中整治,改善公路沿线环境面貌,美化公路沿线城镇景观,创造文明、优美、舒适、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整治范围
我区境内的国省道及县乡主要干线公路
重点是通往省运会场馆、比赛场地主要道路及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路线,分别是国道段、路附线段、路段等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500米内及与国省道干线公路相接的农村公路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整治;公路分局负责全区国省道干线公路的基础及综合管理的整治
三、整治内容、标准及措施(一)路域环境综合整治1、垃圾治理:公路两侧(可视范围500米内)无垃圾、白色污染,公路边沟内无堆放农作物秸秆等现象,不得露天焚烧树木枝叶、枯草及其他废弃物
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垃圾治理,提高垃圾收集率、压缩密闭运输率,实行统管统运,集中处理
国道、省道两侧不得设置露天垃圾池
(督导单位:区农业局、区环卫局)第1页共4页2、沿路绿化:通往省运会场馆主要路线及迎检路线每侧种植不少于20米宽的林带,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一般路段尽可能种植林带,不宜种植林带的,要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破损山体、河道等生态环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