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栋交通感想五篇法律无情谈到法律我经常会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法律无情,人有情
”但是我认为法律是远远偏向于无情,铁的法律是我们任何一名社会公民都不可逾越的无形高墙,是人人距而远之、望而畏之触而必究的铁手,且从铁的含义上讲“铁”是冰、冷、硬的代名词,是无情的委婉的讲法
另外宪法也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为了使这一原则进一步行到贯彻执行,我国的基本法律也规定了这一原则,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都规定了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其中新刑法典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这一切不都体现我们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无人情可谈
“人有情”是从我们人的感情上讲对犯法者的同情与怜悯,而不是法律对犯法者的任何同情与怜悯
法律对人永远都是无情,下面我就其产生、发展及以后趋势来谈我对法律无情在几个方面体现的看法张口闭口讲法,那法为何物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
法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阶级社会才存在的特殊现象,其产生和发展经过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它是人类社会步入文明的阶段的重要标志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法在当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日趋重要
我们都知道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意志,为经济生活条件所决定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
可以看出法律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其目的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谁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有国家强制力作保证,无情也就在体现谁都会受到制裁
(一)社会的发展流程来看
⑴原始社会不存在法律,因为原始社会没有法这一社会现第1页共4页象存在的以济条件和政治条件,所以不存在法律也就无从谈起有情还是无情
自原始社会以后,随着私有制、阶级的出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