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行统一构建和谐——《权利义务伴我行》教学反思济渎路学校初中部李爱爱学习新《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我发现,新《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加强了法律模块的教学要求,与原课标相比,法律模块教学不仅内容增加了,要求也更高了,这样使思想品德课的学科特点更浓了,与时代发展要求也更相吻合,有利于初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有利于增强中学生的公民意识,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在社会生活的大舞台上,中学生作为一个小公民同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权利义务伴我行》通过教学,引导学生了解自己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应该承担的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这不仅是提高学生道德水平的需要,更是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培养学生公民意识的需要
本单元教学内容理论性比较强,较抽象,学生接受有一定的困难
因此,在教学中充分选择、运用好教材中已有的案例,并适当补充课外案例
比如,讲到第二课公民应履行的义务“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时,我提取2014年3月1日晚9时20分在昆明火车站发生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以及4月30日19时乌鲁木齐火车站站外又发生一起暴力恐怖性质的爆炸袭击案件和新疆乌鲁木齐5月22日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等
引导学生分析原因,让学生认清境内外恐怖分子的目的和不良居心
因此,特别强调学生作为一名中国公民,我们应该坚决抵制这种行为而重视履行义务
在分析这些案例时,我发现就连平时上课热情不高的学生都能积极的参与到案例分析中来
由此可见,学生对现实生活中的鲜活材料能够更好地分析和总结
在以后的教学中,关注时事,积极捕捉生活中的最真实材,提供给学生,让他们能轻松、愉快地去吸收和消化教材中的知识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中学生公民意识教育要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