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由此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师生的身体健康,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及时、高效、稳妥应对重污染天气,维护我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按照《安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二、组织机构(一)领导机构成立县教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以下简称“县教体局工作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应对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由县教体局局长任组长,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在县教体局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二)工作机构县教体局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股,由主管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承担局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局工作组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1―织协调相关组成部门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汇总各级各类学校空气重污染应对情况并报县教体局工作组。三、应急响应(一)响应流程1、当县教体局工作组收到县政府应急办通过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相应预警后,30分钟内以校讯通方式通知局机关和县属各学校校长、各乡镇中心校校长,各单位(学校)要在1小时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同时,局各科室、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密切关注广播、电视、12121气象服务热线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按照本方案要求,主动落实相关应急响应措施。2、局各科室、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通过网站、微博、信息公示栏、微信、“校讯通”、QQ群、“告家长书”等多种途径宣传本方案,提高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知晓率。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本方案,普及空气重污染的基本知识、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的信息渠道、学校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教职员工、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3、县教体局工作组根据响应级别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工作。(二)响应分级根据空气重污染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等级,启动相应的IV级、III级、II级、I级应急响应措施。(三)响应措施1、IV级和III级响应措施当接到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时,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一律减少学生(幼儿)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体育锻炼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幼儿)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幼儿)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2、II级响应措施当接到橙色预警信息时,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落实以上级别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停止户外活动,视室内活动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3、I级响应措施当接到红色预警信息时,局各科室、全县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根据红色预警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应急响应工作。(1)当日22:00前接到红色预警信息并维持到22:00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次日自动采取停课措施。次日不论AQI实测值升高或降低,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都采取停课措施。―3―(2)当日22:00至次日6:00(含6:00)接到红色预警信息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次日自动采取停课措施。停课期间,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按时到校、上岗,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学生(幼儿),学校要组织人员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灵活安排学生(幼儿)开展多种形式的室内活动,中小学校不安排上新课。(3)当日6:00以后至上课前(8:00)接到红色预警信息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当日不停课,一律停止学生(幼儿)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迟到、缺勤学生不做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根据学生(幼儿)出勤情况灵活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幼儿)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4)学校上课期间接到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信息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一律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室内活动视场地条件,减少活动量;加强校园晨检、日间健康巡检,以及对特异体质和特殊疾病学生(幼儿)的健康管理和随访工作。(四)应急终止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