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等融资问题的重要抓手,逐步建立以县、乡镇、工业集中发展区、特色工业小区及行业为主,多层次、宽领域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框架,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扶持、引导、鼓励组建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服务于中小企业,积极引导担保机构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做到加快发展与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并重,着力推进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的建设。(二)基本原则。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坚持促进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策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提供担保与提升信用相结合;行业自律与适度竞争相结合;分类指导与扶优限劣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二、主要内容和目标(一)主要内容。根据我县实际,坚持以发展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为重点、商业性担保机构和其他形式为补充的多元化构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由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组成。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由会员企业出资组成,是对会员提供封闭式担保贷款服务的非盈利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由民间投资组建,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担保机构按《公司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当前,我县鼓励发展会员制担保机构。在“十一五’’期间,计划培育各类担保机构2—3家,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以上。第1页共5页(三)工作思路。先试点,后拓展,再稳步推进。今年,在我县选择有一定实力的中小企业开展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设立试点,商业性担保机构可在县内先期试点组建一家。先摸索组建和运作经验,待运行正常后,再指导全面推广。三、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经批准,享受营业税免征3年,所得税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金3o%以上的,超出部分可转增资本金。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可按照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享受减免税收政策的担保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和信用绩效评价。在享受减免税期间,对信用绩效评价不合格的担保机构取消其享受减免税资格并补缴部分已减免税收。(二)建立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扩充、风险补偿制度。担保机构经批准设立后,由县财政按照《*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给予支持。(三)搭建服务平台。县经济和商务局负责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推介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县级相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责职能,开展好担保机构的信息咨询、经济交流、业务培训、权益保护、风险防范、行业自律等各项服务。重点开展好担保机构拓展业务、开发品种、创新模式、定期培训和孵化等方面服务,全面提升担保从业人员素质,并督促担保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四、改善担保环境(一)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担保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给予办理查询被担保企业档案资料中依法可公开的相关资料,如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备案登记等;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法给予办理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建设部门应依法给予办理在建工程、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公安车管部门应给予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第2页共5页税务部门应给予查询被保企业纳税情况;县金融机构应根据担保机构《备案证》查询被保企业贷款情况等。县级相关管理部门都应积极做好协调落实工作,以优化担保抵(质)押登记环境。(二)切实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工商、房产、土地、车辆、设备和其他动产、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凡符合要求的,登记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