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结核病防治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以省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为重点,积极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全程管理”的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促进“十二五”结核病规划目标的实现。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县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二)工作职责1、县项目办公室⑴领导、检查、督导项目各项工作。⑵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⑶督促药品、经费的规范使用。⑷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2、县防疫站⑴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⑵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告),年度工作总结。⑶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⑷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传递。⑸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镇、办卫生院,落实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⑹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督导工作,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第1页共6页⑺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⑻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定期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⑼开展对(镇、村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的督导检查工作。⑽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3、结核病定点医院⑴建立分管院长领导下的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等)工作职责。⑵建立病人报告、转诊工作流程及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组织对相关科室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院内通报。⑶设立结核病门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免费的诊断与治疗服务,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治疗过程中的3次痰涂片检查、2次胸部x线检查。⑷建立结核病免费药品专柜,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向县结防机构提供剩余药品数量、有无过期药品、有无破损药品等信息,并及时到县结防机构取药。⑸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⑹按照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⑻定期与县结防机构沟通,及时将患者信息传递给县结防机构。⑼定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防合作例会,接受县结防结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督导。⑽协助县结防机构完成工作报表和工作报告。4、镇办卫生院第2页共6页⑴将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⑵落实追踪及患者的治疗管理,并定期将患者的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县防疫站结防科。⑶负责对村医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⑷对督导人员的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⑸负责对病人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5、村卫生室⑴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院就诊。⑵负责本地区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⑶。详细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⑷对乡镇卫生院通知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患者进行追访。6、其他医疗机构。负责院内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三、具体实施内容(一)县防疫站推行dots策略,以镇办为单位,dots覆盖率保持在100%;开展日常督导,对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督导以及镇办卫生院的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结核病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