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精神,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结合我市养老工作实际,特制定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养老机构工作实际,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扎实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养老机构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养老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安全零事故和人员零伤亡为目标,努力实现无火灾事故无食品安全事故,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为零,杜绝恶性和突发性事故发生
切实加强机构重点部位防范,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符合规定,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养老机构安全无事故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市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四、职责分工市民政局是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的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的直接管理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市民政局协同各镇(街道)定期对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督促各镇(街道)落实消防安全、食堂安全、人身安全、值班保卫等管理制度
各镇(街道)民政分管领导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具体负责人,各镇(街道)民政办负责人、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法人代表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
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要建立安全第1页共5页管理隐患排查整治网络,逐一明确网格划分及网格责任人员,定期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整治
五、主要任务根据我市养老机构具体实际,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机构内部每日巡查、记录;镇(街道)每月组织检查;市民政联合消防和卫生监督等职能部门每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