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总结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2009年7月一、总体概况上海现有3
25万余名18岁以上的成年智障人士面临认知退化、缺乏照料、社会融合等困难;3
7万余名重残无业人员及其家庭也存在迫切的养护服务需求
为减轻这部分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切实提供助残服务,上海市政府分别于2005年2006年、2007年将“组织1万名智障人士参与培训,康复,简易劳动,提高其日常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阳光之家”建设、“为3500名重残无业人员提供养护服务”、“完善全市240所‘阳光之家’建设,包括建立5O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阳光工场’”三个项目列为当年的市府实事项目之一,并于2009年启动上海市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工作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上海已建立了包括机构养护、日间照料、居家养护等服务的伤害残疾人养护服务体系
截至2009年1月,全市共建立“阳光之家”241所(包括51所“阳光工场”),学员12153名,其中“阳光之家”学员10711名,“阳光工场”学员1442名,为学员提供管理服务的工作人员1125名
全市约定养护机构192家,为6720名中、重度残疾人提供机构养护服务,其中智力残疾2699名(占总数40
13%),精神残疾1977名(占总数29
73%),肢体残疾1384名(占总数20
61%),视力残疾409名(占总数6
09%),听语残疾180名(占总数3
13%),多重残疾15名(占总数0
全市建立1精神残疾人社区康复机构155家
截至2009年6月,全市共为9274名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居家养护服务
二、具体做法(一)政府出资,重点补贴市残联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及享受托养服务的困难残疾人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补贴,如:对于在新建床位在100张以上、有示范作用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所建立的残疾人养护基地,按每张床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