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规范公司成品运输的管理,确保成品运输的“及时性、经济性、安全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通过各种方式对成品进行的运输,运输方式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海洋运输三种
3管理职责3
1物流部职责:3
1对运输形势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对《销售合同》中有关运输的条款进行评审;3
2考察、确定物流代理公司,并签订代理合同,以及具体运输业务的委托;3
3负责在ERP中审核出库单据,并按其付货;3
4负责成品运输过程中保险的投保与理赔;3
2营销部职责:3
1签订《销售合同》并将复印件移交物流部、财务部;3
2负责在ERP中录入《销售订单》、促销品单据,并打印促销品单据移交物流部;3
3提报月度铁路车皮计划;3
3财务部职责:佛山住商肥料有限公司文件编号:SFF-QEO-WL-02成品运输管理规定页码:第1页共29页第一版发行日:2012
05最新版发行日:2012
1负责风险业务审批的管理;3
2审核《销售合同》中的品种、数量、价格条款,并负责在ERP中生成销售发票;4发货条件4
1销售的成品发货:4
1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能发货:有效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有关发货条件的内容已经实现;4
2已达成销售意向并已起草《销售合同》,且《销售合同》草案中有关发货条件的内容已经实现,但《销售合同》未经确认的,具备以下情形仍可以发货:4
1《销售合同》已经客户确认、盖章,但公司没有确认、盖章的,且经销售副总以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确认的,可发货,并由销售部事后提交有效的《销售合同》
4,1,2,1《销售合同》已经公司确认、盖章,但客户没有确认、盖章的,且经销售部合同管理与发货协调主管和合同与发货协调管理人员书面确认的,可发货,并由销售部事后提交有效的《销售合同》
2发往分库成品的发货,须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