轵城三中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潍坊市建立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青州市督导责任区考核办法和开发区教管办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1、教师要严格控制上课时间与学生在校时间。执行全市统一的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走读生每天在校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8小时,严格按照教育局的作息时间。严禁学生提前到校和拖后放学。2、控制课外作业数量。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各学科要统筹调控,提高作业布置的科学性、有效性。3、严格班级及课程安排。严格执行新课程计划,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要求,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严禁以考试分数为学生排名次。4、控制教辅资料和收费。按规定订购教科书及其他教辅资料、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学具和学生用品。未经批准,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或变相统一购买。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5、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禁止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习困难学生;严禁教师酒后上课或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和摊派学习用品;严格禁止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他人组织的各种形式、各种名义的辅导班、补习班,以杜绝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6、严格校务公开,实行阳光校务。教师要及时将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规范办学行为的政策等进行公开,保证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并接受社会监督。7、学校与教师、学校与班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学校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学校公布举报电话,发布公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8、将规范办学行为以较大权重纳入考核。⑴、违反责任目标的教师,引发他人投诉或上访,被上级(青州市及以上级)查实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被上级责令整改的,连带取消师德考核优秀资格;被上级通报的,一切评先树优一票否决。⑵、违反责任目标,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报与上级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处罚措施与上级冲突的,以上级为准。规范办学行为学习材料1、课程开设及班级设置。平行分班,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特长班和重点班;没有增减课程和课时,不搞突击教学和提前结束新课程。2、自习、假期和作息时间。自主学习。自习时间由学生自主学习,坚持把时间还给学生,不占用学生自习时间上课或补课,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作业量符合要求。禁止通校生上晚自习。假期安排。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补课。作息时间。周上课时间不超过5天。走读生每天在校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8小时。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早上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寄宿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3、课外作业数量。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5小时,各学科要统筹调控学生作业,提高作业设置的科学性、有效性。4、教辅资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教辅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学校及教师个人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5、教学评价。建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评价体系,考试管理规范,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和次数要执行上级规定,严禁单纯以考试成绩给教师和学生排名次并作为奖惩的依据,不公布学生考试分数,不公布和宣传班级、学科升学率、上线率等。6、教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安全,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严禁教师酒后上课及带通讯工具进教室;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家长礼品。7、收费。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切实杜绝乱收费,享受“免补”政策的学生及时落实公布。。8、阳光校务。按要求悬挂督学责任区公示牌;学校与班主任、教师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责任书。9、大课间(眼操)、全天体育时间不少于1小时。轵城三中规范办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