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宗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区民宗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上半年来,区民宗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安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正式发文成立区宗教领域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由分管副区长担任主任,区府办副主任、区民宗局局长、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民宗局、局长兼任主任
负责指导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本辖区安全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区佛协也成立了“安全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督查本宗教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宗教活动场所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明确安全工作职责
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根据与市民宗局和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安全问题列入宗教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订了年度工作计划,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进行分解
与14个宗教活动场所续签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督促、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自查、事故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
二、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分类监管宗教活动场所
根据场所的规模大小、影响力大小、活动举办频率、参与人员数量、安全管理压力、文物级别等方面因素,将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分为a、b、c三类,制定《**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控等级”分类情况表》和《**区宗教活动场所分类安全检查计划表》,区民宗领域安全专业委员会、区民宗局、各相关街道按照分类监管要求定期组织安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