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采购重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根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延期进行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XX】25号文)和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攀财采〔20XX〕13号)要求,为确保检查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检查效果,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严格按照省、市专项检查步骤和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确保检查质量
一、精心做好重点检查的筹备工作(一)确定检查对象
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如期召开了会议,按照检查的基本原则,研究确定了重点检查对象,全区共有采购人77家,确定重点检查对象16家,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达到了本地区所有采购人的20
78%,以及所有集中采购机构
(二)明确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
是否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岗位设置、工作责任落实等内部管理机制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有效运行;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购置的资产是否纳入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有关的采购合同、中选通知、拨款通知等资料的保管是否齐全;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等
(三)成立检查小组
专项领导小组从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抽调业务精通、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两个联合检查小组,每个检查组均须有四个部门的同志参加,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组长对本组其他检查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和复核
因政府采购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在检查正式实施前对检查组的所有同志明确了工作纪律,检查组成员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吃请、钱物
检查组成员如与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存在亲属关系等利害关系的须主动申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