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统计局岗位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在领导决策中的参谋作用,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服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综合考核的对象为局机关全体在职人员
二、考核办法考核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个人主要从岗位目标任务、撰写统计信息分析论文、考勤、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采取按标准计分方式基本分为100分,并根据完成定额工作任务、受奖以及是否有违纪行为等考虑加减分因素
三、考核内容1、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按照年初制定的岗位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做好日常岗位工作,个人记40分
(2)因主观原因,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交办事项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工作人员扣2分
(3)以各种借口推诿,最终不能完成工作又不向分管局长、局长汇报,造成专业统计报表迟报、漏报、错报及其他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工作人员扣5分
(4)在公开发行的《统计快报》、《统计月报》、《统计信息》、《统计手册》、《统计信息内参》、《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中,或向县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相关工作人员扣5分
2、撰写统计信息、统计分析论文情况为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局规定每名工作人员在考核年度撰写统计分析、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上)以2篇为任务数,撰写统计信息以2篇/季度为任务数
统计分析、论文对外发表或在网上刊登必须经分管局长或局长审批
(1)各科室人员能积极撰写统计信息、分析论文及按时上报全局性工作总结、计划、情况报告、情况分析等,个人记30分
个人全年无分析、信息的本项考核均不得分
(2)统计分析论文①分析论文或某一分析论文观点被县级主要领导(县委书记、县长)给予肯定并做出重要批示的加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