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福建省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技工学校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培养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对接迫切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技工学校学生就业能力、就业质量为出发点,以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与当地骨干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形式,提高校企合作的层次,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社会参与的校企合作新机制
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效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校企合作,提高技工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能力,争取在两年的时间内,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在校生的比例达到40%以上(或不少于1200人),年组织企业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500人次以上;高级技校高级工班在校生达到800人以上,年开业高人才技能培训400人次以上;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学生达到500人以上,年开展企业高技能培训300人次以上;省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在校生达到200人以上,年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200人次
技工学校新开办的高技能培养专业,都有相应的合作企业,并制定详细的校企合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一)实施范围: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
(二)组织形式:1、建立政府层面的设区市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主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社2/6会团体和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
2、建立学校层面的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咨询委员会
由学校领导和教学骨干、有关行业、企业的领导、人力资源部门和技术骨干组成,其中行业、企业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三)职责任务:1、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协调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1)结合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