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部潘惠忠写在课前的话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和医学模式的转变,越来越多的患者要求自己参与医疗过程,希望能够通过医务人员获取与自身有关的医疗信息,并在医务人员的建议下接受正确的医疗判断和措施,目前医疗机构对于医患之间的沟通都或多或少采取了一些措施,并开始认真对待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医患知识水平不平等的现状,保证了医疗信息的对等性,从而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医患矛盾和纠纷的出现,让患者能积极主动的配合医务人员的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一、医患关系(一)医患关系的性质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是一种合同关系,医患法律关系是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和被服务的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即主体平等、双方自愿和等价有偿
医患关系本质上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患者不是消费者,医疗机构也不是生产经营者,医疗服务更不是生活消费服务,基于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医疗行为而形成的医患关系不能等于消费关系
(二)医患关系类型1
主动一被动模式:医师完全主动,病员完全被动;医师的权威性不受任何怀疑,病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指导一合作模式:医师和病员都具有主动性
医师的意见受到尊重,但病员可有疑问和寻求解释
参与一协商模式:医师与病员的主动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
医师此时的意见常常涉及病员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病员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三)医患关系的特点1
缔约的强制性;2
内容的相对不确定性;3
医疗内容的专门性与双方当事人能力的不对等;4
合同履行有风险性;5
当事人之间具有协力关系
在医疗行为中,医生有哪些权利
应履行哪些义务
同样,患者在这一过程中又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二、医生的权利和义务(一)医生的权利1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