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XX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省政府令第116号)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对企业参保及缴费情况的检查,促进企业全员参保、足额缴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维护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开展社会保险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地税局副局长成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XX市社保局*分局副局长*市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市地税局社保科副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兼任
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部署、协调、宣传、指导、被检单位名单的确定、分配等具体工作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专项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企业2005年、2006年和2007年1至10月份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专项检查的内容:(一)核查社会保险费征收的总体情况
参保第1页共3页户数、缴费户数;企业人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企业工资总额、缴费基数;应保险种、实保险种、欠保险种;应缴费款、实缴费款、欠缴费款
(二)掌握企业参保具体情况
1、企业参保及经营情况
2、企业缴费的计费情况
缴费企业是否如实申报缴费,缴费基数是否准确,费款计算是否正确,有无不按计费依据计算,不计或少计费款的问题
3、缴费企业的申报情况
缴费企业有无不申报、迟申报、瞒报的问题
4、参保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缴费企业有无不缴、迟缴、漏缴的问题
5、检查、确定没登记参保企业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