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组通〔2009〕62号关于评选全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市辖县区党委,市直各党委、工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有关单位党组织: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8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几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八桂先锋行”活动,为推进北海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切实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1和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在全面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北海建设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评选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桂组通字〔2009〕57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委同意,决定在向自治区推荐评选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同时,开展评选表彰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在“七一”前夕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本级表彰时间及形式2009年6月底,结合纪念建党88周年,由市委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二、推荐单位划分及推荐、评选表彰名额分配(一)推荐单位划分为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便于开展评选工作,按照工作职能相近或组织隶属关系,按县区、系统划分为10个评选单位(即:一县三区党委,市直党群、宣传文教、政法、经济、建设和企业等六个系统)
(二)推荐、评选表彰名额分配1、自治区级:自治区党委今年分别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100个,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
分配给我市的表彰名额分别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