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物业管理合同甲方:乙方:为加强本公司厂区日常监管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工作,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公司人员、生产、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现将我公司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进行统一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满前30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10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一条:包括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人员
费用的结算及支付: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费用及结算标准依照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表执行
第二条: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前确认上月的工作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结算清单
第三条: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根据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及税费)
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一、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完成整改并及时汇报给甲方
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超过3次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物业管理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其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食宿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