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设施整治行动活动方案【篇一】广告设施整治行动活动方案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法律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美化亮化城市容貌
根据县文明创建工作有关要求,以及2月24日县城市管理冲刺年动员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24》、《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县店招店牌设置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件,现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行动,进一步法律规范广告设施设置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设置不法律规范陈旧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切实改善城市容貌,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为实现城市管理冲刺年工作目标,落实法律规范化、长效化管理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局长同志为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长,各执法大队、分局、市容股、法制股、督察室、市政管理股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行动保障、监督指导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户外广告整治: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市重要出入口、公园广场,以及依附各类公共设施设置的楼体(顶)广告牌、落地广告牌、LED显示屏(牌)、指示牌(标识牌)、公告栏、橱窗、灯箱、道旗、条幅等各类广告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经管理部门批准的,在进一步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的基础上,产权单位必须确保广告设施安全牢固、画面干净、内容法律规范
对未经许可违规设置的区域范围内设置过多的、严重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的、侵占绿地或遮挡绿化景观的、阻碍交通安全的、利用交通标志的、利用各类杆线设置不当的、空置陈旧功能不全的设置不法律规范以及破损脱落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