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力基本相互作用1.什么是力?力的分类:性质力:效果力物体与物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称做力。可将“作用”这个概念具体化,由现象入手理解力。注意:不能认为有生命的人或动物才能产生力的作用,无生命的物体则不能产生里的作用;认为运动的物体才有力的作用,静止的物体则不会有力的作用,等等。2.如何理解力的物质性和相互性?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或者说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没有脱离物体而独立存在的力。当谈到一个力时,一定有受力物体,也一定有施力物体;不存在只有受力物体没有施力物体的力,也不存在只有施力物体没有受力物体的力。这就是所谓力的“物质性”。“力不能脱离物体而独立存在”。物体之间的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施力物体同时又是受力物体,受力物体同时又是施力物体。力总是成对出现的。这就是所谓力的“相互性”。在力学中,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受力物体”。在谈到一个具体的力时,首先应该强调受力物体,其次再指出施力物体。在以后的学习中,当我们研究物体在力的作用下运动变化的规律时,重要的是明确研究对象(受力物体)受到的力。3.力的作用效果与力的“三要素”力有两个作用效果:一是改变受力物体的运动状态,而是使受力物体发生形变。力的作用效果与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力的大小、方向、作用点不同,它们的作用效果就可能不同。4.如何画出力的图示?力的大小可以用测力计(弹簧秤)来测量,单位是牛(N)。我们用一根按一定比例画出的带箭头的线段表示一个力,这就是力的图示。画力的图示的步骤是:选定标度(用多少毫米表示多少牛的力);从作用点向力的方向画一线段,线段长短按选定的标度和力的大小画,线段上加刻度;在线段上加箭头表示力的方向。为了简便,可用一个点表示物体,箭尾就画在表示物体的点上。但是,当要考虑研究对象的转动问题时,或者要考虑研究对象的形变问题时,就不能如此简化,而应作出物体的简笔划,并按实际情况把箭尾画在作用点上。有时,也可用箭头表示力的作用点。5.力的图示与力的示意图有何区别?力的图示与力的示意图是不同的。力的图示不仅要画出力的作用点和力的方向,还要表示出力的大小,而力的示意图只要画出力的作用点和力的方向就行了。在力的图示中,必须标明标度,表示力的有向线段的长度必须严格按比例确定;而在力的示意图中,对表示力的有向线段的长度就没有如此严格的要求。在进行物体的受力分析时,一般只需画出力的示意图。6.什么是重力?重力是由于地球的吸引而使物体受到的力。今后我们将会学到,重力通常不等于地球的引力,两者间有微小的差异,所以教材并没有把重力说成“就是”地球对物体的引力。重力的施力物体是地球。地球表面附近的一切物体,不论是静止的还是运动的,不论是否与地面接触,均受重力作用。重力与物体的运动状态和接触面情况均无关。7.对重力方向的理解重力的方向是竖直向下的。如图每个人从头到脚的指向谓之向下。重力的方向“竖直”向下,不能说成“垂直”向下。因为“垂直”向下可以是垂直于水平面向下(这就是竖直向下),也可以是垂直某斜面向下(实际上是斜向下),“垂直”向下的说法不明确。8.重力的大小如何确定?重力的大小等于静止时物体对竖直悬绳的拉力,或者对水平支持物的压力。重力的大小可用弹簧秤测出,也可由关系式G=mg求得,式中的m是物体的质量,g是物体所在地的重力加速度。物体的重力随纬度的增加而增加,随向上向上向上向上向下向下向下向下向上向下O图3—1高度的增加而减小。在地面附近不太大的范围内,这种差异很小,可认为其重力大小恒定不变。9.什么是物体的重心?物体各部分均受到地球的吸引,因此物体的重力是“彻体力”。但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可以认为各部分受到的重力作用集中于一点,这就是重心。要注意纠正诸如“重心就是物体上最重的点”、“重力只作用在物体的重心上”等错误观点。重心是重力的等效作用点。引入重心的概念,就把实际作用于整个物体各部分的重力用作用于重心的一个力等效替代了,从而使研究问题大为简化。等效方法是研究物理问题常用的思维方法。10.如何确定物体重心的位置?悬挂法确定重心合理性的证明质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