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带病提拔自查报告【篇一】带病提拔自查报告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泸水县委组织部结合专项整治工作,仔细开展了“带病提拔”自查自纠工作,坚决遏制干部“带病提拔”、“带病在岗”现象,确保干部选拔任用风清气正
根据“提拔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且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倒查对象确定范围,重点围绕“三个是否符合”开展自查,即倒查对象提拔任用时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是否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倒查对象的各个选拔任用环节是否存在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问题;倒查对象在提拔前有无举报反映、是否进行了仔细查核并形成书面报告等问题进行自查
经清查,我县尚未发现“带病提拔”干部情况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推行县委组织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和定期约谈等制度,通过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与县直领导班子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交谈,与一般干部职工交谈,了解班子团结配合、总体作用发挥情况以及成员工作能力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或不足等
二是开展定期分析研判工作
根据《泸水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领导班子和干部巡察办法(试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加强对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个人履职情况的分析研判工作,强化对干部的平常考察
今年以来,完成对全县9个乡镇18个县直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分析研判工作
三是仔细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
实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双向追责,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使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判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是严把征求意见关
向县委报送拟提拔或调整人选建议时,要对其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检察、审计、计生等部门意见;涉及非党干部的,还征求县委统战部的意见;涉及公、检、法、司的,还征求县委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