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4五华县2016年度华城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华县2016年度华城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华发改[2017]175号】批准,五华县人民政府【华府工纪[2017]121号】同意,建设资金为省专项补助资金,招标人为五华县土地整理开发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
1项目概况:完成2
448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主要是排灌渠沟设施、田块整理、机耕道路等建设
2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内容施工
4建设地点:五华县华城镇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
1(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C类)
(4)具备类似工程业绩:2012年1月1日至今参与或已完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5)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不少于12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体包括:项目经理(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财务负责人(1人)、质量管理人员(2人)、安全管理人员(2人)、施工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安全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C类);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均须具有岗位证或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
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