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文件铁科技〔2009〕116号关于印发《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现印发《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03-2009
铁道部前发《客运专线调度集中控制车站行车工作暂行办法》(铁运〔2009〕37号)同时废止
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办法修改、补充相应规章制度,并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铁道部科技司、运输局
二○○九年九月五日TG/03-20091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客运专线的技术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对铁路200~250km/h客运专线的技术设备、行车组织和车载信号显示进行了规定
本办法是《技规》的重要补充,未规定的事宜按《技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3条铁路客运专线的技术规章由铁道部和铁路局两级统一制定、发布
铁道部制定客运专线基本技术规章和专业技术规章,铁路局根据铁道部发布的技术规章,结合管内各客运专线具体条件,制订客运专线行车组织细则,并细化相应专业技术规章
第二章技术设备第一节基本要求第4条客运专线各种设备、设施应满足运行200~250km/h旅客列车的要求
兼顾货运的,应满足120km/h货物列车安全运行的条件;兼顾双层集装箱运输的,还应满足运行双层集装箱列车的要求
第5条根据运输要求,采用《技规》附图1规定的不同建筑限界
纯旅客运输的线路采用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兼顾货运的线路采用160km/h<V≤20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兼顾双层集装箱运输的线路采用客货共线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建筑限界
第6条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的线间距应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