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MP关于物料与产品的修订内容第五小组本章主要的变化1、管理范围扩大
98版只有原辅料、包装材料管理,新版扩大为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成品、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其它物料
2、根据物料的管理流程,细化物料接收、取样、发放、称量等关键物料控制环节的管理要求
3、根据制药物料管理实际,增加了物料管理的基础相关要求,如物料标示内容的具体要求等
本章共7节35条,其中完善条款15条,新增条款19条,调整条款1条
本章包含的各小节原则1原辅料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3包装材料4成品56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27其他第一节原则是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进口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管理规定
第102条完善条款1
根据98版规范第38条和第39条有关物料管理文件化管理和物料管理总原则相关条款合并修订完善为一个条款
将原“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其它有关标准”变更为“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注:相应的质量标准即包括国家标准,省级标准,企业标准(注册标准);药品标准,药包材标准,食品标准)3
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是指药品注册申报的物料质量标准
第一节原则应当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执行,并有记录
第103条完善条款1
根据98版第38条对物料管理的流程控制条款,对物料管理关键环节提出文件化要求
明确物料管理关键环节操作还应建立质量记录,便于质量追溯
第104条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质量评估或审计,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完善条款根据98版规范第41条和对供应商管理控制要求,在原条款基础上,明确质量管理部是确定供应商的主